人均读不到5本,我们缺的不是书,是“读商”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时间:2026-03-31 11:14:20 编辑:本站编辑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和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的相关调查报告显示,当前全国数字阅读用户规模近7亿,但国民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一年不足5本。浅阅读盛行、深阅读不足,全民阅读在“广度”持续拓展的同时,怎样才能提升阅读的“深度”,这应该是全民阅读工作在阅读立法之后的重要思考:不仅要让更多人读书,更要让更多人会读书、善读书、读好书。围绕着这一重要目标,在阅读立法护航的全新起点上,如何用“读商培育”破解阅读效能难题,构建全民阅读新生态,成为阅读立法新时代的重要命题。

大家对智商、情商应该都非常熟悉,在笔者最新的家庭阅读教育普及读物《阅读的种子》里,提出了读商概念。读商(Reading Quotient,RQ),即阅读智力。如果用一个学术名词来画等号,就是阅读素养。我们在完成阅读时所需的相关能力和阅读过程中的情感态度及其品质就称为阅读素养,核心在于阅读能力的培养。

笔者将读商内涵框架体系以人的发展四维体系为依托,从能力发展、个人成长、文化底蕴、社会参与四个维度出发,细化为基础能力、综合能力、方法技能、情感态度、自主发展、品格养成、文化积淀、情怀培养、格局意识、创新参与、实践应用等11个核心素养。这些核心素养作为读商培育的首要目标,相互联系、相互促进。11个核心素养具体细化为22个构成要素及44个基本要素,如能力发展中的核心要素基础能力分为认知能力和理解能力两个构成要素,继而细化为字词认知、文本认知、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四个基本要素。

有了“读商内涵”的这些丰富多元的构成要素,我们便可以运用“读商培育”,使之成为全民阅读工作推动与价值评估的专业标尺。阅读立法的根本是实现全民阅读提质增效,而读商作为阅读能力的综合体现,正是《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精神的核心落脚点。

如何才能有效开展读商培育?四个字足以回答:从小做起。《条例》从总则到细则,已经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全民阅读的重中之重便是未成年人的阅读,读商培育同样也是如此。未成年人的读商水平决定了全民阅读的长远效果,决定了未来国民阅读的综合素养。

未成年人读商培育的核心是让儿童从小建立对阅读的好感,0—8岁读商培育的重点就是用多种形式来帮助儿童认识阅读、熟悉阅读、学会阅读、爱上阅读,这样才有可能在8岁之后顺利经历自主阅读、用阅读学习各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业学科知识)、海量阅读,最终成为终身阅读者。

在诸多帮助儿童建立对阅读好感的形式中,家庭亲子共读就是特别好的助力器。想想看哪个孩子不喜欢依偎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听故事,这种亲密无间的交流行为会让孩子从小对阅读产生好感,阅读与爸爸妈妈的亲密陪伴画上了等号,这才是亲子共读的价值,链接了情感,也助力孩子在父母的陪伴中爱上阅读。至于说很多家长怕自己讲故事技巧不够,孩子不爱听,大可不必有这样的烦恼,最好的故事讲述者就是自己的爸爸妈妈,当孩子依偎着你,一个有温度的故事才会流入他的心里。

未成年人读商培育,家庭是启蒙阵地,学校则是专业实施平台。《条例》从第三十一条到第三十三条明确了从幼儿园、中小学到高校的全学段阅读工作的清晰要求:幼儿园抓兴趣、创环境;中小学加强书香校园建设,从教师培训到课程内容给予阅读教学计划保障;高校要把阅读定位为重要教育教学方式。《条例》让我们同时也看到了读商培育的学校指南。阅读是一种生活方式,但它首先也是一种重要的技能。它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会,是需要后天逐步学习才能掌握的。读商作为阅读智力,其水平的逐步提升不仅需要家庭亲子共读来助力,也需要在学校开设专门的阅读课程、开展丰富的阅读活动,才能帮助儿童从泛阅读到精阅读,从成人伴读到自主阅读、流利阅读。

社会作为全民阅读开展的系统场域,是未成年人读商培育不可缺少的多元场所。《条例》从社会多个层面提出了未成年人阅读工作开展要求。这些工作要求为社会层面的未成年人读商培育提供了制度路径。我们可按图索骥,从《条例》要求出发,从社会多层次多场域为未成年人开展读商培育具体工作。如《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提出,针对少年儿童的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推广阶梯阅读。出版单位要出版适宜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的出版物。推动阶梯阅读,能有效推动读商培育从内容到指导的科学性开展,让读商在每个孩子的发展区里得到循序渐进的提升。

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层面推动未成年人读商培育,是落实阅读立法精神、破解阅读效能困境的必然要求。读商培育分步骤有计划地从未成年人开始启蒙、生根、发芽,一定会推动以爱读书为阅读习惯、善读书为阅读品质的新时代全民阅读新生态的形成。

(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初等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儿童文学教育研究基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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