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要求。
针对分布式光伏单体规模小、应用场景多、布局分散的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类别,分类明确项目建设和上网模式要求,形成差异化管理制度。其中,一般工商业项目年上网电量比例不超过20%,大型工商业项目按照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相关政策实施。
同时,要求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按照职能职责形成管理措施,按季度滚动调整实施规模,优化项目审批和并网服务,为全区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记者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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