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委(党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文件简单套用中央文件中有关提法,导致出现不规范问题。
比如,某县委文件提出,派出所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路线”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路径,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远性等特征,决定事业发展的根本走向;“方针”是为实现既定路线、目标任务而制定的指导原则、基本准则与行动纲领,是开展相关工作的根本遵循。二者通常在中央层面使用,地方和部门文件不宜套用。
比如,某国企党委文件提出,“加强对XX工作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一般指中央和国家层面站在全局、战略的高度,对某方面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系统谋划、统一布局,地方和部门文件中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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