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 (2018修订版) (下)

来源:百度文库时间:2019-09-09 15:27:45 编辑:包圆圆

 

六、数 字

 

第四十条 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指出,阿拉伯数字笔画简单,结构科学,形象清晰,组数简短,应当广泛应用。实施过程中碰到一些问题,归纳起来就是,什么情况下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什么情况下不能用阿拉伯数字。

(一) 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

  1.物理量量值中的数字,如1m (1米) 、3kg (3千克) 、5d (5天) 、20℃ (20摄氏度) 、0.5A (0.5安) 、25mol (25摩) 。

  2.非物理量量词 (计数单位) 前的数字,如3人、50元、100根。

  3.计数的数值,如正负整数 (3,-6) 、小数 (0.28) 、分数 (1/3) 、百分数 (96.25%) 、比例 (3∶7) 及一部分概数 (10多、500余、3000左右) 。

  4.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5.代号、代码和序号中的数字,如GB 3100—93、国办发〔1998〕3号文件、ISBN7—303—04761—X,HP—3000型电子计算机、第1卷、第18届年会。

(二) 必须使用汉字数字的:

  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

  2.相邻数字连用表示的概数和带“几”字的概数。如七八个人、五十四五岁、十几、三千几百。

  3.非公历纪年一律用汉字数字,但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4.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中的数字,应使用汉字数字。当涉及1月、11月,12月时,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

  5.古籍中的数字。

  6.文学著作一般使用汉字数字,但也可以适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计量或计数单位前的数字,纯数字等。

  7.竖排文字中的数字,除与字母连用可顺时针转90排外,一律改用汉字数字。

(三) 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则:

  1.为使多位数字便于阅读,可将数字分成组,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分成1组,组间留一空隙 (约为1个汉字的1/4) ,但不得用逗号、圆点或其他方式。非科技出版物也可不分节。

  2.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用以定位的“0”。

  3.阿拉伯数字不得与除万、亿及法定计量,单位词头外的汉字数字连用。如453000000可写成45300万或4.53亿或4亿5300万,但不能写作4亿5千3百万;三千元可写成3000元或0.3万元,但不能写成3千元;三千米可写成3千米,这里的“千”是词头。

  4.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 (包括小数和百分数) 不能拆开转行。

  5.表示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范围,使用浪纹号“~”。如:10%~20%, (2~6) ×103或2×103~6×103,30~40km (也可写成30km~40km) 。

 

七、量和单位

 

第四十一条 除古籍和文学书籍外,所有出版物特别是教科书和科技书刊,在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符号、书写规则时,都应符合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 《量和单位》 (GB3100~3102—93) 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使用不规范的量名称,主要表现在:使用已废弃的旧名称,同一个名称出现多种写法,使用自造的名称,等等。

(一) 使用已废弃的旧名称。例如 (括号里是废弃的) :质量 (重量,但人民生活和贸易中质量仍可按习惯称为重量) ;体积质量,密度或相对体积质量,相对密度 (比重) ;质量热容,比热容 (比热) ;质量定压热容,比定压热容 (定压比热容,恒压热容) ;电流 (电流强度) ;物质的量 (摩尔数,克原子数,克分子数,克离子数,克当量) ;B的质量分数 (重量百分数,质量百分比浓度) ;B的体积分数 (体积百分比浓度,体积百分含量) ;B的浓度, B的物质的量浓度 (摩尔浓度,体积克分子浓度,当量浓度) ;粒子注量 (粒子剂量) ; [放射性] 活度 (放射性强度,放射性) 。

(二) 同一名称出现多种书写法,这是不能允许的。例如:吉布斯自由能 (吉卜斯自由能) ,阿伏加德罗常数 (阿伏伽德罗常数,阿佛加德罗常数) 。

(三) 使用以“单位+数”构成的名称。例如:长度叫“米数”,时间叫“秒数”,装载质量叫“吨数”,功率叫“瓦数”,物质的量叫“摩尔数”,等等。

第四十三条 量符号的使用不规范,表现为6种情形:

(一) 量符号错用了正体字母。国标规定:量符号必须使用斜体,对于矢量和张量,还应使用黑斜体;只有pH是例外。实际上,有的全部使用正体,有的时而正体、时而斜体,这都是不能允许的。

(二) 没有使用国标规定的符号。例如:质量的规范符号是m,但常见用w,P,Q,μ等表示;阿伏加德罗常数的符号为L或NA,而一些课本中用N或No。

(三) 用多个字母构成一个量符号。例如:用IAT作为内部空气温度的量符号,用CHT作为临界高温的量符号,实际上二者都是3个单词的缩写。有些书刊把输入功率表示成Pi,输出功率表示成Po,也是不对的,规范的表示应分别为Pi和Po。

(四) 把化学元素符号作量符号使用。例如:“H2∶O2=2∶1”,这是不规范的表示方式,正确的表示方式为:指质量比,应为m (H2) ∶m (O2) =2∶1;指体积比,应为V (H2) ∶V (O2) =2∶1。

(五) 把量符号当作纯数使用。如“物质的量为n mol”,正确的表示为“物质的量为n,单位用mol”。

(六) 量符号的下标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没有优先采用国标规定的下标,正斜体混乱,大小写混乱。

  1.没有采用国标已规定的下标,有的用量名称的汉语拼音缩写作下标,有的甚至用汉字作下标。如:辐射能,国标规定的符号为EF,但有的书刊用EF,有的干脆用E辐,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2.正斜体混乱。凡量符号和代表变动性数字,坐标轴名称及几何图形中表示点线面体的字母作下标,采用斜体;其他情况为正体。例如:体胀系数av (v为体积量符号) ;电能Wi (i=1,2,3…) (i代表变动性数字) ;力的y分量Fy (y为坐标轴符号) ;△ABC的面积S△ABC。

  3.大小写混乱。区别大小写的规则为:量符号作下标,其字母大小写同原符号;来源于人名的缩写作下标用大写正体;不是来源于人名的缩写作下标,一般都用小写正体。

第四十四条 单位名称书写错。主要表现在对相除组合单位和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书写错误。

(一) 相除组合单位名称与其符号的顺序不一致,名称中的“每”字多于1个。例如:速度单位m/s的名称是“米每秒”,而不是“秒米”“米秒”“每秒米”“秒分之米”;质量热容单位J/ (kg·k) 的名称是“焦耳每千克开尔文”或“焦每千克开”,而不是“焦耳每千克每开尔文”或“焦每千克每开”。

(二) 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错误。例如:截面系数单位m3的名称是“三次方米”,而不是“米三次方”。“米立方”“立方米”;面积单位m2十的名称是“平方米”,而不是“二次方米”“米平方”“米二次方”“平方”。

(三) 在组合单位名称中加了符号。例如:摩尔体积单位m3/mol的名称是“立方米每摩尔”或“立方米每摩”,而不是“立方米/摩尔”“立方米/每摩尔”“米3/每摩”“米3摩-1”等。

第四十五条 单位中文符号的书写和使用不准确。主要表现在:把名称或不是中文符号的“符号”当中文符号使用,组合单位中既有国际符号又有中文符号,非普及性书刊中使用了中文符号,等等。

(一) 把单位的名称作为中文符号使用。例如:单位N·m的中文符号是“牛·米”,而不是“牛米”或“牛顿米”。

(二) 使用既不是单位名称也不是中文符号的“符号”。如:“牛顿/平方米”的写法是错误的。如果是压强单位的名称,则应为“牛顿每平方米”或“牛每平方米”;如果是压强单位的中文符号,则应为“牛/米2”或“牛·米2”。类似的错误用法还有:“千克/摩尔”应为“千克/摩”,“焦耳/开尔文”应为“焦/开”,“立方米/秒”应为“米3/秒”,“安培每米2”应为“安/米2’,“韦伯·米-1”应为“韦·米-1”,“瓦开-1”应为“瓦·开-1”。

(三) 组合单位中2种符号并用。例如:速度单位不应写作“km/时”,而应写作“km/h”或“千米/时”,流量单位不应写作“m3/分”,而应写作“m3/min”或“米3/分”;用药量单位不应写作“mg/ (kg·天) ”,而应写作“mg/ (kg·d) ”或“毫克/ (千克·天) ”。

(四) 非普及性书刊和高中以上教科书使用单位的中文符号或名称。按国标要求,非普及性书刊和高中以上教科书在表达量值时都应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如把m、K、min、Hz、Ω、m/s2分别写作米、开、分、赫、欧、米/秒2是违反国标规定的,中文符号只在小学、初中教科书和普通书刊中在有必要时使用。

第四十六条 单位国际符号书写和使用错误。主要表现为如下七个方面:

(一) 单位符号错用了斜体字母。

(二) 单位符号的大小写错误。国标规定,一般单位符号为小写体 (只有升的符号例外,可用大写体L) ,来源于人名的单位符号其首字母大写。常见错误如:把m (米) 、s (秒) 、t (吨) 、Ix (勒) 分别写成M、S、T、Lx;把Pa (帕) 、w (瓦) 、Hz (赫) 分别写成pa、w、HZ或Hz。

(三) 把单位英文名称的非标准缩写或全称作为单位符号使用。如把min (分) 、s (秒) 、d (天) 、h (小时) 、a (年) 、lx (勒) 、r/min (转每分) 分别写成m、sec、day、hr、y或yr、lux、rpm。

(四) 把ppm、pphm、ppb、ppt等表示数量份额的缩写字作为单位符号使用。应改用它们分别代表的数值10-6、10-8、10-9 (美、法等国) 或10-12 (英、德等国) 、10-12 (美、法等国) 或10-18 (英、德等国) 。

(五) 相除组合单位中的斜线“/”多于1条。例如:把服药量的单位mg/ (kg·d) 和血管阻力单位kPa·s/L错误的表示为mg/kg/d和kPa/L/s。

(六) 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主要表现是:加下标,在组合单位中插入说明性字符,修饰单位1等。例如:  1.把最小电流表示为I=3Amin,正确表示应为Imin=3A。  2.把Pb的质量浓度为0.1mg/L表示为0.1mg (Pb) /L或0.1mg铅/L,规范表示应为ρ (Pb) =0.1mg/L。  3.把Ca的质量分数表示为Ca为25% (m/m) 或Ca为25% (W/W) ,规范表示应为w (Ca) =25%。  4.使用习惯上常用的经过修饰的单位符号。如标准立方米Nm3、mn3,标准升NL、Ln,正确的符号应为立米m3,升L或1。

(七) 书写量值时,数值与单位符号间未留适当空隙,或把单位插在数值中间,如:15mol应为15 mol,1m75应为1.75 m或175 cm,10s01应为10.01 s。

第四十七条 SI词头符号的书写和使用不正确。主要表现为:词头大小写混淆,独立使用,重叠使用,对不许采用词头的单位加了词头,对乘方形式的单位加错了词头等。

(一) 混淆大小写。20个SI词头中,代表的因数≥106的7个词头:M (兆) 、G (吉) 、T (太) 、P (拍) 、E (艾) 、Z (泽) 、Y (尧) 要采用大写正体,代表的因数≤103的13个词头k (千) 、h (百) 、da (十) 、d (分) 、c (厘) 、m (毫) 、μ (微) 、n (纳) 、p (皮) 、f (飞) 、a (阿) 、z (仄) 、y (幺) 要采用小写正体。

(二) 独立使用。词头只有跟单位结合才有意义,如10μm、Ω不得写作10μ,5MΩ。

(三) 重叠使用。例如mμm、mμs、μμF、μkg、kMW应分别改为nm、ns、pF、mg、GW。

(四) 对不许加词头的单位° (度) 、′ ([角]分) 、″ ([角]秒) 、d (天) 、h (时) 、min (分) 、r/min (转每分) 、n mile (海里) 、kn (节) 等加了词头。

(五) 对乘方形式的单位加错了词头。例如:把7200m3/d错写成7.2m3/d,把10000000m-2错写成10Mm-2,正确的表示应分别为7.2dam-3/d和10mm-2。

第四十八条 使用非法定单位或已废弃的单位名称。主要表现以下4种情形:

(一) 使用市制单位,如尺、寸、担、斤、两、钱、亩等。在普通书刊特别是以农民为读者对象的书刊中,在表达小面积时还可以使用“亩”,但要括注法定计量单位“公顷”。

(二) 使用早已停用的“公字号”单位。除公斤、公里、公顷以外的所有“公字号”单位都应停止使用,如公尺 (米、m) ,公分 (厘米、cm) ,公亩 (百平方米、100m2) ,公升 (升、L) ,公方 (立方米、m3) ,公吨 (吨、t) 等 (括号中为法定名称及符号) 。公斤、公里也不要用于教科书中,而应分别改用千克kg、千米km。

(三) 使用英制单位。英制单位是必须废弃的,当确有必要出现英制单位时,一般采用括注的形式,如51cm (20英寸) 。

(四) 使用CGS制中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及其他杂类单位。这些常见废弃单位及其换算因数如下表所示:

 

 

 

 

第四十九条 在图、表等中,在用特定单位表示量的数值时未采用标准化表示方式。国标规定了2种方式:即a.用量和单位的比值,b.把量的符号加上花括号,并用单位的符号作为下标,并建议采用第1种方式,例如:v/ (m·s-1) 或v/ (m/s) ,而不表示成“v (m/s) ”或“v,m/s”的形式。如有需要也可以表示成或的形式,但水平分式线不能省略。

第五十条 数理公式和数学符号的书写或使用不正确。主要表现在字母、符号的正、斜体混淆,数理公式的转行不符合规定等。

(一) 该用正体的字母用了斜体。例如:对其值不变的数学常数e (=2.7182818…) 、π (=3.1415926…) 、i (=-1,电工学中常用j) ,已定义的算子符号div (散度) 、d (微分号) 、△ (有限增量符号) 、δ (变分号) 等,有特殊含义的缩写字max (极大值) 、Re (实部) 、T (转置) 、Rt (直角) 、ASA (角边角) 等,使用了斜体字母。

(二) 该用斜体的字母用了正体。例如:对变数x、y,函数f,φ (t) ,i中变动的附标i,几何图形中表示点线面体的字母 (像点P、线段CD、平面Σ、△ABC、三棱锥P-ABC) 等,使用了正体字母。

(三) 数理公式转行不符合规定。新标准规定:“当一个表示式或方程式需断开、用2行或多行来表示时,最好在紧靠其中记号=,+, -,±,÷,×,·或/后断开,而在下一行开头不应重复这一记号。例如:ax+by-cz=m-n+p。

(四) 其他常见错误,如下表所示:

 

八、版面格式

 

第五十一条 版面格式是图书的包装形式,但它又不是单纯的形式。图书的版面格式应当体现美观、实用、准确三个原则。不同的版面有着不同的格式,从封面、书名页、目录、书眉、标题、注释、插图、表格、索引,一直到正文,都有着不同的格式,审校版面格式与正文内容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第五十二条 封面 (包括包封) ,是图书的外包装,除应体现美观、实用、准确三个原则外,还应按照常规和法定要求,在固定的位置刊登书名、著译者名、出版者名、条码、定价、国际标准书写号等项内容。编校者除保证各种版面格式和内容准确外,还应使其相关项目保持一致。
第五十三条 根据国家标准 《图书书名页》 (GB/T12450—2001) 的规定,图书正文之前必须设置载有书名信息的书名页。书名页包括主书名页和附书名页。主书名页正面必须提供书名、著作责任者、出版者等信息,位于单数页码面。主书名页背面必须提供图书的版权说明、在版编目数据和版本记录等信息,位于双数页码面。凡不严格执行本标准的图书应当计错 。
第五十四条 目录,是图书内容体系的缩影,除要求标题、作者名、附缀页码必须与正文一致外,本身还须眉目清楚,即从字体、字号和版面格式三个方面体现标题体系。例如:同一级题字体字号要一致,无题序的题目转行要缩进1字排,副标题也要缩进1字排,等等。
第五十五条 书眉,是正文章节变化的反映,除必须与正文章节标题文字保持一致外,还有其固定的版面格式,即双数页码排第1级题,单数页码排第2级题 (如无第2级题,单双页码均可排第1级题) ;同一面上有两个第2级题时,应排后出现的;眉题一般排在外版口一侧或居中排。
第五十六条 标题,是反映图书内容的纲,而且是成体系的。标题的格式应以不同的字体、字号、占行、位置等来体现其隶属关系。较长标题转行时不应割裂词汇,更不应因转行而产生歧义或相反义。此外,还应避免出现“背题”,即题目下无正文的现象。
第五十七条 注释,是对正文的解释和交代。版面格式有夹注、脚注、篇末或书末注3种。脚注格式最复杂,编校者必须根据正文版面的实际变化,调整脚注的顺次和版面格式,使之与正文注码对口。篇末注中的“见本书页码”要特别注意核对准确。书末注中附缀的正文页码,也要核对准确。
第五十八条 插图,是图书的重要内容,分为随文插图和单页插图两种。随文插图的位置要根据设计标注核对准确。要特别注意插图与正文内容的衔接问题,图的位置一般不要超前,可以略微拖后,但不能超越本节范围。有说明文字的,一般排在图下或图的侧面,要特别注意核对图与文是否配套,防止张冠李戴,图中人物的左右应依读者立场来分。跨页图必须双码跨单码。横置图一律朝向左侧,即反时针转90°。图的顺序号应按章编排。此外.还要防止图的倒置和反片。
第五十九条 表格,是图书内容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表格的格式一般是先排表序、表题,然后排表头、横竖表线、数字、注释、资料来源等。表序一般以章节顺序和表格顺序组成:表头有横竖两种,必要时可以互换;项目中的隶属关系要清晰,小项目要缩格排;续表必须加排表头;跨页表必须双页跨单页;表中数字一般以末位数对齐,注意不要错格。
第六十条 索引,一般分为人名、地名、文献、主题或名目4种。索引的编排一般按笔画或拼音顺序,也有用四角号码的。无论哪一种编排方法,都应注意笔画、拼音和号码的准确无误。特别要核对准确条目的附缀正文页码;正文页码有变动,要相应改正索引的随缀页码。
第六十一条 学术性专著文后参考文献,必须根据国家标准 《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7714-2015) 进行编排,不合要求的可以适当计错。文献如为专著,其著录项目的格式为:主要责任者 ,其他责任者 (供选择) ,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文献如为期刊中飘析出的文章,其著录项目和格式为:主要责任者,题名,期刊名,出版年,卷号 (期号) ,页码。例如:
  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修订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76
  华罗庚,王元,论一致分布与近似分析:数论方法 (1) 中国科学,1973 (4) :339~357
第六十二条 清样页码 (包括边码) ,要着重 (或反复) 清点,有暗码的要在清样上标明“暗××页”。
第六十三条 正文版面格式应注意:另面、另页、暗码的统排、段落的另起和接排,引文的缩格或变换字体要前后一致,内文中的空行、空字等等,都要校对准确。

 

  九、附 则

 

第六十四条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计算方法按照2004年1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 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细则力求照顾到各个学科,但是,所列举的问题远不可能涵盖所有内容,比如,自然科学名词、学科符号,外文、译名差错的判别依据,事实性、知识性、一般政治性差错的判别依据等,由于资料的不足和技术上的困难而暂缺。各地区、各出版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差错认定细则。

第六十六条 本细则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研究委员会拟制,并邀请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若干专家参与审定。

来源: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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