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度全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陈海霞时间:2017-04-28 14:35:23 编辑:白苏日古嘎

内蒙古出版集团所属各出版单位、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

内蒙古电影集团、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全区各有关期刊社: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6〕73号) 和 《关于认定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6〕68号) ,今后由内蒙古出版集团负责全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举办2017年度全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出版单位在岗、在聘的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区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 (1)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 ; (2) 《意识形态建设在出版工作中的作用》 ; (3) 《严把稿件编审关,提高出版物质量》 ; (4) 《2016年出版形势与政策解读》 ; (5) 《数字时代出版行业转型与发展》 ; (6) 《选题策划与精品出版》 。

  2.培训形式: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为主,交流讨论、自学探究为辅的学习方式,培训时间为5月14日至21日。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根据培训内容进行自学,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并按时参加面授。

  三、报名有关事项

  1.请各出版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培训面授报名,并于5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传真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培训中心。

  2.学员报名时请务必携带本人 《继续教育证书》 ,粘贴2017年公共课培训档案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集中保管,统一交送。

  3.首次参加学习人员需办理继续教育证书,请携带二寸免冠照片1张及个人基本信息 (打印在A4纸上,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毕业学校及专业、参加工作时间) 等相关资料。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360元/人,食宿费自理。

  培训费请于5月12日前汇入如下指定账户:

  汇款户名:内蒙古百家文化出版中心  账号:49510104000717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呼和浩特市东风路分理处 

  五、面授时间和地点

  1.面授安排:2017年5月16日报到,5月17日—21日授课并撰写论文。

  2.论文上交截止时间:5月21日

  3.授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9号维力斯大酒店

  4.东部地区 (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 出版单位面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由于内蒙古出版集团组织人事部人员少、本次培训时间紧,今年的培训任务由内蒙古出版集团委托所属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百家文化出版中心承办。

  2.本次培训班不接受个人报名,请各出版单位统一组织、统一参加培训,并在本次参加培训人员中指定1名负责人,以便工作安排和管理。

  3.培训费由内蒙古百家文化出版中心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凡在2017年参加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报名回执单中备注办理审验卡,否则不予办理。

  5.学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请向内蒙古出版集团出版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中心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学员的考勤情况将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6.学习结束后,学员任选一个与培训主题相关的内容,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撰写一篇论文,字数为2000字左右。论文要标明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于5月21日前发送至培训中心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71) 3285712  3285350 (传真)

  手机: 13664710185 (王) 18347148613 (胡)

  电子邮箱:nmgcbzyjxjy @163.com

  联系人:王凡  胡金迪

 

 

 

 

 

内蒙古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人事部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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